而SAP系统可以在本部做凭证的同时生成分公司的往来凭证,但前提是双方挂账用统一的核算规则,科目是非常明确的。
1. 税务会计的对象
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各种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EXCEL财务运用实战》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会计的作用不言而喻。
出纳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由监交人监交。监交人一般为会计主管,或由会计部门负责人指定某一会计人员监交。接交人员要按照移交人员编制的移交清册,当面逐项点收。对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和移交中说明的问题,需移交人补充书面材料的,要当面补上。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章后留执。监交人所执一份可存档,接交人留执的一份待日后离岗时再移交下去。需要指出的是,在交接之前,财务部门应为接交人员刻好名章,移交人员的名章不再交由接交人使用。现金出纳登记簿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要继续使用,接交人员不得自行另立新账。移交清册上要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监交人职务。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扉页内印有“启用表”的,还应由移交人、接交人注明交接日期、接交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章。
(二)由他人暂时顶替工作,应办理部分交接手续。出纳人员在婚假、产假、病假、事假、休假及外出学习、公差等临时离岗期间,千万不能留下印章、交出钥匙、点点票子就一走了事,一定要抱着“先小人后君子”的态度,办一下有关事项的交接手续。即使是非常要好的同事,也不能以相互信任为理由而马虎从事。出纳顶替,可视单位业务量大小、顶替时间长短等具体情况而办理部分交接手续。如纯属临时顶替,为了不误现金支付,可让顶替人员打一个与所留备用现金数量完全一致的收条,待出纳员回来结清支出凭证与所剩现金,收条不作借款账务处理;如若顶替业务较多,时间也较长,则可让顶替人员除打一交接现金条据外,还可给顶替人员留几张盖好印戳的现金支票,但交接条据上一定要写明所留现金支票的张数与起止日期;如果出纳员离岗时间较长,甚至需顶替人员处理账务的,则要为顶替人员刻一名章,及时到银行更换跑银行人员印鉴。然后,将现金出纳登记簿、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支票本、转账支票本等办理日常业务的账本、单据书面移交顶替人员,出纳员回来后再作书面移交手续。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出纳人员不能将自己的名章交由顶替人员随意使用。
(三)由他人兼办出纳工作的,要严格按财务规章制度办事。有的单位未设专职出纳员,而是由指定的会计人员知兼办出纳业务工作。此种类型要坚持两个原则:一要坚持钱账分管的原则;二要坚持《会计法》所规定的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原则。兼办出纳员离职时,属于工作调动等永久性离岗的,必须全面办理交接手续;属于临时离岗的,应与顶替人员办理部分交接手续。
明细分类账户是根据明细分类科目设置的、用来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明细账。
20.普通支票左上角划有两条平行线的划线支票可以提取现金。()
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应收丙公司的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1000000元,甲公司根据丙公司的资信情况确定应计提100000元坏账准备。甲公司2016年对丙公司的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30000元。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丙公司的账款余额为1200000元,经减值测试,甲公司“坏账准备”科目年末余额应为120000元。则甲公司2015~2016年因坏账准备而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累计金额为()元。
备查账建账的原则包括以下三项。
答:A解析:改良前折旧=3 600/5/12×3=180(万元);改良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3 600-3 600/5×3+96=1 536(万元);改良后折旧=1 536/4×4/12=128(万元);2016年度应计提的折旧=128+180=308(万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5.分析公司收入、利润实现情况,提出增收合理化建议。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企业对外提供的报表种类和格式,其特征是采取通用的报表模式。财务报告比财务报表更具灵活性,我国主要采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形式进行表述。其他国家既有准则要求披露的补充资料,如美国有按财务会计准则披露的物价变动信息,又有按惯例由企业自愿披露的、形式多样的其他财务报告,如董事长报告、简化年度报告、总经理关于业务的分析与讨论报告等等。财务报告所包含的内容大于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只是财务报告的一部分,但应是其核心,财务报告和非财务信息是必要的补充。
在会计期末,对指定月份进行结账。如果该月有尚未记账的凭证,则不允许结账。上一个月未结账,下一个月不能记账。结账后,不能再输入当月的记账凭证。
分析此项目时,我们应该对这两种情况进一步调查区分。
图2-1 账户的基本结构 由于经济业务的发生所引起的各项会计要素的变动,从数量上看,存在增加和减少两种情况,因此,账户基本结构也分为左右两个基本部分,一方登记增加额,另一方登记减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