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等。
负债是债权人权益,债权人享有负债的清偿权,只收取利息,不参加分红,也无决策权。所有者权益是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可以长期占用而不需要归还,也不会被任意抽回,所有者参与企业决策,分享企业收益并分担经营风险和亏损。
05【考试时间】
流动资产是指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以便解读分析。
2. 监督、控制经济活动

重要性质量要求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如果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通常表明企业流动资金比较充裕,偿债能力较强,但是,如果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比重过大,可能意味着企业资金闲置,盈利能力不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落后。
一、现金流
20.普通支票左上角划有两条平行线的划线支票可以提取现金。()
再次,识别了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当一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发生时,是否识别为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唯一标准,就是是否为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
如果将财务工作紧紧当作一种“计量”,成就感是比较少的,因为它的投入和产出并不像销售那样容易量化很多财务人天天加班,当被问到有什么工作绩效时,很少有财务人员可以从容地难回答上来。当然就算说了,别人不一定理解和听得懂!销售人员可以说,我这个月完成了多少业绩;生产人员说,我超额完成了多少产量;QA人员可以说,降低了多少不良率;可是财务人员或许只能说:报表完成得很顺利?这个月税务没出问题?分析出这个月的亏损的原因是什么?所以,做这个工作需要定力,更需要耐得住寂寞!
其次,财务工作需要承受相当大的压力。这个压力,来自于截止日期、来自于分析的深度、来自于游离在政策的边缘上。有句话说到,迟到的公平是不公平的,同样,迟到的财务报表是没有意义的。如果过了一个月才把上个月的报表编制出来,尽管是非常翔实和准确的,但是对经营没有任何帮助!大家会从各大公司的招聘广告中可以看得到“working under high press”,可见财务人员承受的压力是非常普遍的!财务分析也是一样的,因为财务分析没有一定的规律,也没有非常技术的方面的硬性标准,所以对你所做的分析,很多财务人员是一种挑战。同时,财务也是政策性非常强的,会计准则你得遵守,税法你也得遵守。尽管有很高的水准,但是法律抑或乱糟糟的各种文件、条例都是由执法人员来解释的,所以,财务人员需要比常人更需谨慎。
《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第1号就是规范对货币资金的控制,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另外,要特别注意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虽然我们往往遇到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是同一个的情况。
受传统做法的影响,我国会计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列示。主要包括:
(1)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的公允价值变动;
(3)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时,自用房地产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
(4)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份额;
(5)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t(6)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合并价差部分。
上述(1)~(5)项资本公积属于公允价值计量下的资产利得或损失,在相关资产出售转让和债券转换为股票时转销。如在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时将原计入的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在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时将原计入的资本公积转入其他业务收入,第(6)项资本公积是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考虑,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具有交易实质,会计上不确认损益。可见,会计上直接计人资本公积的利得与损失主要是由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引起的与账面价值的差异。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的税务处理
上述(1)~(5)项计入资本公积的利得与损失,新所得税法不予确认为收入或扣除。新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对第⑥项资本公积,属于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新所得税法在“特别纳税调整”中进行规范,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税法上不论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付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的差异都应确认为资产转让所得。
也就是把日常的经济事项用会计的语言表达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