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主要是应用电子计算机代替人工进行记账、算账、查账、报账,以及部分替代人工完成会计信息的处理、判断和分析的过程,即通常意义上的狭义的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将电子计算机技术更为广泛和深入地运用于会计领域,在会计电算化事业不断前进的过程中,经济事项的处理方式、范围和速度不断发生变化,会计理论有了新的发展,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也逐步得到修改和完善,同时,与会计活动密切相关的财务管理、审计税务及工商管理等也出现了新的变革和发展。目前,会计电算化已成为一门融会计学、管理学、电子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为一体的交叉学科,其含义得到了进一步引申与发展,与计算机技术在会计工作中应用有关的所有工作都成为会计电算化的重要内容,包括会计电算化人才的培训、会计电算化制度的建立、会计电算化的宏观管理、计算机审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等。因此,广义的会计电算化是指与电子计算机在会计工作中应用有关的所有工作。
2.会计电算化的特点
传统的成本管理是以企业是否节约为依据,片面地从降低成本乃至力求避免某些费用的发生入手,强调节约和节省。传统成本管理的目的可简单地归纳为减少支出、降低成本。这就是成本论成本的狭隘观念。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已转换及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发行人不再向其支付利息。
但是,我们要特别注意会计中这些词语都有专门的定义,我们必须注意有时候这些定义与日常人们使用这些词语时的意义相差很大,比如“损失”一词,它既是一个日常用语,也是一个会计术语。“损失”出现在不同的地方,其含义也十分不同。日常生活中的“损失”一词,简单指利益受损的意思。在很多法规中,“损失”一词多采用这个定义,比如,刑法第10条中,提到“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中的“损失”概念就来自这一词语的日常用语,它与会计术语“损失”的意义大不相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会计中的“损失”分两种:一种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损失,即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减少变动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损失;另一种是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该“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损失,与之相对的一个概念是“利得”。而税法中“损失”包含的内容又不太一样,税法中的“损失”被解释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显然,该“损失”只包括会计“损失”中计入损益的部分,同时还涵盖了会计中“费用”的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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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原材料”是一个总分类账户,它能够反映全部材料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这些数据对于分析材料储备资金的占用和周转情况是必要的,但从材料管理角度看,仅靠这些数据却很不够。
第四步:启用订本式帐簿应第页起页止顺序编定号码跳页、缺号;使用页式帐簿应按帐户顺序编本户页号码各帐户编列号码应填帐户目录帐户名称页登入目录内并粘贴索引纸(帐户标签)写明帐户名称利检索
企业可根据业务量的多少购买一本或几本总分类账,原则上,只要是企业涉及的会计科目就要有相应的总账账簿(或账页)与其对应,但一般情况下不必一个科目设一本总账。
-根据所处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设置系统的公司预算管理系统。具体可包括预算组织制度、预算指标体系、编制程序与方法体系、监督与调整制度、预算报告制度、预算考评制度。
互联网可谓带来一个大数据的时代,各种信息堆砌,多如牛毛,对用这些信息,运用得当,则犹如抽丝剥茧,在一片喧闹中寻得商机,走在别人的前面。在互联网时代,企业建立起自己的数据库,这些数据对会计而言具有很大的用武之处。通过对有效数据的抽取分析,财务形成经营预测的关键数据的建立,从而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上得到很大提高。全面预算信息集成平台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搭建起来的。
系统性就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和汇总,并将会计资料系统地加工整理,以取得经济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指标。
如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其他应收款的数额不应该近于或大于应收账款。但是,有些企业的其他应收款数额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进一步了解分析这背后隐藏的原因。
③设置会计科目的余额方向。
纳税人新办当年企业所得税预缴暂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优惠政策。
五、监督管理
(一)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监管,在主管地税机关对纳税人上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之前,对自行对照认定条件享受减按20%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各地要重点进行审核,确认明显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责成其纠正。
(二)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各级地税机关要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干部,对申请认定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逐个对照规定进行核实,并及时反馈认定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要逐一进行登记备案,建立明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对不如实填报《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申请表》,骗取减免所得税额的纳税人,要严格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办法试行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以便修订完善。

(7)批准坏账与收款业务、记账业务相互独立,防止不符合规定的坏账被批准,收到的款项被贪污; (8)编制和寄送客户对账单与收款业务、记账业务相互独立,以检查销售收款业务中的错弊; (9)执行内部检查与业务办理、记录相互独立,保证内部检查的独立性和有效性等。


